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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公安干警前往该县五里桥镇曹岗村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头看”。2022年12月以来,孙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杨树119棵,总立木蓄积量28.8172立方米。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检察官对孙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当事人主动履行补植复绿职责,目前已在案发地补种520株杨树。
检察日报通讯员马志全 乔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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